梧州学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类型:招标采购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次数:11733

梧州学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校、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落实和推进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现对梧州学院“聘请法律顾问” 项目进行校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本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梧州学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WZXYZB2019-X3-090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涉及梧州学院的相关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需提交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作为聘任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的重要条件。

(三)服务内容:

1.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2.对各项规范性、管理制度等文件起草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重要合同的洽谈、草拟和审查,提供法律帮助;

4.对重大事项(知识产权、劳动用工、合作办学、资产经营、招投标、经济事务、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重大突发事件(学生出现意外伤害等方面)的纠纷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确保纠纷的依法处理;

5.对学院教职员工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法律专业培训;

6.办理学校所涉的法律事务,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7.协助学校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学校在校名品牌、科研成果,以及教师和学生的著作、专利、发明等方面的知识产权;

8.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预算金额: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自治区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近三年有为高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在梧州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拥有稳定地、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固定办公场所如属租赁,则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属自有房产,则提供不动产证书复印件,或土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二)顾问律师资格要求

1.所指派顾问律师团队不少于2人,且必须是满三年以上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需提供所指派本项目顾问律师团队名单,所指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所指派律师应具有处置一定数量的复杂、重大案件的经历和经验;

3.所指派律师应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4.所指派律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投标人需递交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伍份,正本1份,副本4),投标人符合以上(一)(二)条件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要求。

五、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磋商要求详见附件,有意参加投标人可直接在网上下载相关文件。

2.投标人就本公告所提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的报价,以全部满足招标采购实质性要求,在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3.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完整提交相关投标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评标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六、评分办法及标准:

学校组成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校的法律顾问单位。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分表”。

七、提供评标所需文件材料:

投标人请按以下顺序装订评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1份,副本4份),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报价函(报价函应包括总价、联系方式等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人员及办公场地

    1.人员配置(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公司人员2019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缴纳

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成员(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综合实力及业绩荣誉

1.管理规范(需提供相应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

2.社会信誉(所有荣誉以证书为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

备查)。

3.执业业绩(所有业绩以双方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及胜诉的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提交梧州学院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应诺程度。

2. 法律顾问工作程序、计划方案。

3. 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18日上午1000分。

2.磋商时间:20191218日上午1000分截标后。

3.磋商地点:梧州学院旧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本公告第四点所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和第七点所要求提供的评标文件材料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参加磋商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以下材料(不需要密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九、地址、联系电话

招标人:梧州学院

址: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旧行政楼五楼招标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4-5835633

梧州学院

20191213

附件:报价函.doc 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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