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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院“南门原招待所地层商铺招租”项目(重)公告
我校就南门原招待所地层商铺招租项目(重)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此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梧州学院“南门原招待所地层商铺招租”项目(重)
项目编号:WZXYZB2019-X1-093
二、招租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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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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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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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价(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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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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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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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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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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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待所地层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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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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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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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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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事游戏厅、酒吧等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项目。不能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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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范围及期限:
1.铺面不能经营游戏厅、酒吧等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项目。食品类只能经营定型包装食品和半成品的简单加热、冲泡等。租户经营项目不能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如有噪音必须预先做好隔音措施,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能营业。
2.租金设最低价,不设最高价。
经营期为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经营者在上一年度经营期内无违反合同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方可签订本经营期内下一年度的经营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 投标人应是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投标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经营须知事项
1.招租结果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如无人有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因学校原因延迟的除外)缴纳30000元履约保证金(原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及预交六个月的租金到学校指定账户,并持相关交款支付凭证到服务部签订合同,如超过规定时间因中标人原因未与服务部签订合同的,视作自动弃标,该铺面重新进行招标。
2.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不得以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为由拒交或少交租金,否则从保证金中减扣应承担的费用或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未经服务部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将铺面转让他人经营,否则服务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铺面,并扣除全部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原则上不得在租赁中途退出,否则按违约处理,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应按经营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租金,逾期不缴者则按日收取万分之三滞纳金;逾期15天不缴清的,服务部可对店铺停止水、电供应以及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欠的租金,同时,服务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店铺。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加3%。
4.中标人在承租期间不得私自改变租用店面的建筑结构和损坏店面设施。确因经营需要须改变店面原状或增加设施的,须向服务部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实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在承租店面期满时恢复原状,服务部不负责补偿任何经济费用。
5.经营期内,如因梧州市或学校规划建设需要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6.上述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利息。
7.未尽事项在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8. 投标者一旦参与投标,则视同投标者认可按以上要求执行。
六、评标办法
1. 本次招租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现场竞价为有底价增价的形式竞价。
2.已取得投标资格的有意向承租人需持身份证原件进入竞价会场(只允许一人进入会场),每间店铺按价高者得为原则,按照报价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3.竞投会开始后谢绝进场。竞投开始后,每个标的从底价开始向上竞投,并按现场宣布的幅度递增,允许跳跃应价。
4.本次招租需要至少三家报名方可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有意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或法人需要充分考虑经营的风险性,报名者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开户名:梧州市百盈达租赁服务部;开户行:工商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账号:2104310009245037169),凭投标保证金证明(银行回执)报名。
2.报名后,未参加投标或中标后弃标者,保证金不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评标后一个星期内不计利息退回。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的自然人或法人代表于2020年1月6至1月12日(9:00-11:30,15:00-17:00)准备投标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缴纳招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到梧州学院旧行政楼五楼招标采购科报名。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10:00到梧州学院旧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
十、地址、联系电话
招标人:梧州学院
地 址: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旧行政楼五楼招标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4-5835633
梧州学院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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