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在苍梧县旺甫镇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文章类型:院部动态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4-05-07  点击次数:2048

4月30日上午,我校法学院与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人民政府共建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协议签约仪式在苍梧县旺甫镇人民政府举行,法学院院长骆庆国与旺甫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卓标签署并互换了协议,授予旺甫镇“梧州学院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牌匾。旺甫镇党委书记梁楷贤及旺甫镇党政班子部分成员、法学院部分教师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此次苍梧县旺甫镇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建立,是法学院继去年藤县埌南镇基层教学科研实习基地试点成功基础上的进一步延申和拓展。

[文:李永存/图:梁欣 /审核:骆庆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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